教育信息技术部(信息化办公室、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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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信息技术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2-24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信息技术部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体教职工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学校《关于加强延期开学期间工作管理的补充通知》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中心(科室)根据疫情防控和每日工作需要作出合理安排,对上班人数、上班地点、工作时间、工作方式等作出科学调配,通过网络报分管部主任批准,并报部办公室备案。各中心(科室)到岗工作,要错时上班,避免面对面办公和人多聚集,实现居家工作与到岗工作有效衔接。

    二、各中心(科室)要立足本部门职责,结合本学期工作安排,充分利用远程办公、线上办理、电话通知、视频会议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建立非接触式工作流程,并及时向全校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发布本单位延期开学期间网上业务办理方式和流程。

    三、返校教职工必须依法依规严格按照要求隔离,居家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向单位和校医院报告。对不及时、不如实报告情况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入居住房屋。

    四、所有拟近期返校的教职工必须向部主任报告,经批准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后才能返校。

    五、拟离开烟台市区赴外地的教职工必须报请部主任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及时登记行程和做好返校隔离。

    六、所有教职工到办公室、实验室、机房、多媒体教室、微格教室等场所开展工作,必须填写出入审批表并通过网络报请分管部领导批准,并报部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进出。到岗工作人员必须在相关场所登记出入时间、体温等信息,并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各中心(科室)对工作地点要严格消毒。各办公室之间的业务联系尽量通过电话、网络实现,避免面对面、多人聚集办公。确因工作需要到其他办公室沟通交流的,要提前预约、告知被访人员并规范配戴口罩,以便被访人员提前做好防护和消毒等工作。未经批准,任何教职工及亲属严禁出入各办公楼、教学楼。

    七、所有校内人员非工作需要严禁出入教学区、办公区,非必要原因尽量不离开学校。居住校内的老人、子女等亲属须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不准多人聚集或在校园内随意流动,提倡一家一人多天一次就近采购生活用品,对校外非必要来访人员要主动劝返。

    八、房屋出租人要坚决服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担负起出租房屋的管理责任。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无小事,严格要求利大家。请所有教职员工务必严格遵守落实有关规定,共同保卫健康祥和的家园。

    教育技术部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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