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技术部服务师生语言规范

2022-12-28 11:09 

为规范教育信息技术部工作人员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服务形象,为师生提供满意优质的服务,制定本规范。

一、禁止性规范

1、工作时间禁止玩游戏、看股市、炒股票、看视频、上网聊天、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2、工作时间禁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无故串岗、扎堆闲聊、打扑克等不良行为。

3、禁止在办公场所内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

4、禁止工作日中午饮酒。

5、禁止对服务对象态度生硬,严禁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

二、仪表规范

1、举止文明,办事公正,体现工作人员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2、姿态文雅、自然大方,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3、服饰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仪表端庄。

4、工作时间着装要得体、大方,不得外穿短裤、吊带装、超短裙或其它奇装异服。

三、举止规范

1、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

2、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

3、在工作中要举止端庄,大方热情,接待服务对象时要来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4、不使用扔、投等不文明的方式传递文件、物品或材料。

四、语言规范

1、与服务对象交谈应当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要礼貌用语,提倡讲普通话。

2、接听电话应当使用“您好”“您有什么事?”“我能转达吗?”“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等文明用语,禁止使用可能会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不得强行终止或挂断电话。

3、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应当使用“不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4、遇到服务对象不理解、情绪激动时,要有信心和耐心,注意文明用语。

五、办理事项行为规范

1、首接负责

当服务对象问询服务事项的有关问题时,应热情接待,认真回答。属于本岗位工作范畴的事项应详细解答,并对解答结果负责;不属于本岗位范畴的,应耐心详细地告知应联系的单位或部门,必要的请示领导后再进行答复。

2、一次性告知

办理服务事项时,受理工作人员应当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其办理事项所需的具体要求、申请材料、流程程序等相关信息。

办公室: 6672779 一卡通:6679297
多媒体教室:6681096 网络保障:6672735
智慧校园:6672820 智慧教室:667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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