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机关各部门,教辅各单位:
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人脸识别系统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具体通知内容见附件1)。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内容,认真落实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填写情况自查表(见附件2),并就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行成总结报告,并将电子版文件(1、情况自查表,2、自查总结报告,3、自查报告首页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扫描版)于2023年5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wdy@ldu.edu.cn。
联系人:王冬雨,联系人电话:6672820(内线62820)。
附件1: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人脸识别系统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XXX部门人脸识别系统使用情况自查表
附件3:自查总结报告格式要求
教育信息技术部(信息化办公室、网络中心)
2023年5月5日
附件3:
XXX(部门)自查总结报告
(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小二号字,居中)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级标题,黑体,四号字)
××××××××(正文,仿宋_GB2312,四号字)
(一)(二)(三) (二级标题,楷体_GB2312,四号字)
二、存在的风险隐患
××××××××
三、整改落实情况
××××××××
段落:首行缩进2字符,1.5倍行距